想知道农村房子
没有土地证怎么办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宅基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宅基地的使用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应以实际需要为根据,如果宅基地长期闲置,表明使用人已不再需要此地,因此国家或集体有权收回。
一、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所以,想要办理
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
二、农村宅基地
房产证办理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公告;
(四)审核;
(五)收费;
(六)记载于登记簿;
(七)发证。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