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到用人应聘时提供虚假的简历而
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属于劳动
合同欺诈行为,签订的
劳动合同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劳动
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
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