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各地缴费标准不同。纳税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过期要交滞纳金。
2、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有车族需要在
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
3、车船税基本概念:以车船为课征对象,向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此处所称车船是指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在中国其适用税额,依照《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中国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明确车辆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
4、新的车船税(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乘用车部分)将按7个档次征
(1)1.0升(含)以下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含)1200元至2400元
(6)3.0升以上至4.0升(含)2400元至3600元
(7)4.0升以上3600元至5400元凡发动机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l升的载客汽车,都应按照微型客车的税额标准征收车船税。发动机排气量以如下凭证相应项目所载数额为准。
车船税属于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对于机动车,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税,节约纳税人的缴税成本和时间,依据规定从事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
扣缴义务人,在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并及时向国库解缴税款。也就是说,车船税每年应随交强险一并缴纳,并由承保车险的保险公司代收代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