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买卖纠纷中,对方不配合履行,可以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确实沟通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判决生效后,对方经过法定期间不予履行的,权利人可以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法院在接到权利人的申请之后,可以在六个月之内强制要求对方腾出房屋交付给权利人或者发出协助履行通知书给房产部门,让权利人直接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