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转让债务涉及合同义务的转让,指
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债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分为两种形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1、免责的债务承担,指
民间借贷合同中,出借人、借款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在债务全部转移的情况下,原借款人已经脱离原来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新的借款人代替了其地位。实现此种债务转移常见方式就是借款人,即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由协议规定第三人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借款人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必须要经过出借人的同意,否则该协议不能生效。
2、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指原借款人并没有脱离民间借贷合同中债务关系,第三人与原借款人
共同承担债务。实践中认为此种债务加入无需取得出借人的同意即可生效。
风险提示: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注意事项:
1、债务的可转让性
当事人之间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否则达成的协议将无效。依据法律的规定、债务性质或是按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务,不得转移。
2、债务转移的内容
债务转移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将全部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将取代债务人,债务由第三人全部承担;二是债务人将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则是由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
3、债务转移须经
债权人同意
债务的转移有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无效。债权人可以拒绝第三人的债务履行,同时因此不履行或迟延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追究
债务人责任。
4、债务转移的方式
债务转移,必须由当事人达成协议,依其订立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经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
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债权人及第三人共同达成
债务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