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出诉讼申请离婚的过程中,很多时候可能因为证据不充分,
起诉离婚的理由不成立等原因,第一次提出离婚没有成功。这个时候,想要第二次提出诉讼申请离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原告方就只能在六个月之后才能够提起
第二次诉讼。但如果是被告方想要
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就没有时间的限制。另外,在原则之外也有例外的情况,对于原告一方来讲,
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的时候,之后的6个月内如果又有新情况或者新理由的,那么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还是会得到受理。只能说在没有新情况或者新理由的时候,那么要等6个月的时间,再次起诉才会被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
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