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二)宣读
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
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
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
损害赔偿责任;
(五)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六)确定赔偿方式。对
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