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原则上,在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视为
夫妻共同债务。
一、法律规定,只要未离婚或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二、离婚时,男女双方
约定的债务承担方式,只对夫妻双方内部有效,对外是无效的。
1、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夫妻的任何一方,主张权利;
2、债权人请求时,原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偿还全部债务的义务。
一方偿还后,双方可以按内部约定,再承担不同的比例。但这个比例对外是无效的。
实践中,针对这种情况,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把原夫妻双方都列为被告!他们对原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一方能证明,该债务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举证不能的,即使离婚了,仍然有偿还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