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方式。
如上海东虹桥小额贷款公司2011年4月宣布将注册资本从1亿元增加到5亿元,增幅400%。不过这种方式需要股东有较大实力。
2、行批发贷款/定向资产转让。
在市场分工和存贷优劣互补条件下,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融入资金,形成“批发-零售”的分工,是目前最具可行性的方式。这种批发资金模式,是完全在非公众性机构的条件限制下的。并且,银行作为同样经营借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同时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识别风险。同理,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银行与金融机构定向转让其信贷资产,并提供该资产贷后管理服务。但是银行普遍存在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和收益的担忧和权衡,这两项与银行类金融机构合作的业务也在缓慢前行。
3、为村镇银行。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颁布实施,但是文件中对转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做了严格限制,尤其是必须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这一规定将很多小贷公司拦在门外,所以至今进展缓慢。虽然温州金融改革有所创新但村镇银行必须由银行发起设立并为本质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