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税
根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因而,个人出售房产应按照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计算
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随营业税征收,计税金额为营业税的实际缴纳税额。税率根据行政区划分别是7%、5%、1%,即市区7%、县城或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1%。
(三)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征收,计税金额为营业税的实际缴纳税额。税率为3%。
(四)
土地增值税(普通住房一般免征,但京沪杭等地为打击炒房有开征按总收入的0.5%,商用房需征收,税率按四级超额累进税率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