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如何认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它包括两个紧密联系的因素: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使第三人或公众看到或者听到。
同时要区别诽谤罪与一般诽谤行为的界限,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
责任的承担】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