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目标责任管理书
XXXXXXXX工程施工二标段(成都市公招)
二〇一五年六月
内部目标责任管理协议
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代表人:
目标责任人:联系电话:(以下简称“项目责任人)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目标管理范围及方式
1.管理范围:详见中标文件和公司与业主之前签定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确定的工程数量清单汇总表、个别单价预算表、投标书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建修、缺陷责任期、保修、养护等全部内容。
2.管理方式:
①本工程实行分项、分部、单价、单位工程的中标总价目标管理,项目责任人负责组织前期和施工期间的一切资金。公司对项目责任人实行风险责任制方式管理:项目责任人独立承担该工程的一切纳税责任,全部费用由项目责任人包干。工程数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为确认范围,以设计图纸、按照业主发出的中标总价和业主按工程计量计价结算为准;同时,有项目经理部会同业主等有关业务管理部门核实后按实计价。
②对本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由项目责任人承担从投标、施工准备至
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维修、养护等全部
责任和义务。
③本责任书内工程不准分包、转包、转卖、倒卖,更不准中途退场;一旦发现项目责任人转卖、倒卖、分包、转包等,公司有权终止履行本责任书并没收项目责任人缴纳的各项保证金和非法所得,另行安排本公司任何施工队,一切损失由项目责任人自行承担。
④项目责任人向公司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作为责任人执行本目标责任书和按业主要求履行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缺陷修复、工程欠款和依法施工管理责任的风险担保。
第三条工程造价
1.工程总造价在施工设计图纸确认的工程数量范围内,按项目经理部与业主核实的实际工程数量计算。详细的工程承包单价和总价见工程数量清单汇总表和分项单价预算表,此项目工程施工单价为综合造价,中标总价暂定为¥元,大写:。
2.综合单价包括进场、准备、施工、竣工、交付、撤场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养护等全部程内容,由项目负责人包干管理。对于业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变更的任何工程量增或减,在本责任书执行过程中公司对综合单价一律不做任何调整。其中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开挖、清淤及换填;石方包括各类岩石类别。无论如何变化,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含利用方和借方)的工作内容均包括弃、借土场(取土坑)中非使用材料的挖除、弃运及借土场的资源使用费;同时包括砍伐树木、搭建临时设施、项目部组建、清表、爆破、挖、装、运、卸、回填、便道、结构物砌筑、养护、保通、标志、标牌、洒水以及碾压整形的合格工程数量等全部与之有关作业的费用。
第四条会计账务、税费管理
1.本项目工程实行风险管理、独立核算。
2.项目负责人应对本工程单独建账,并按工程总造价的30%列支民工工资(附民工花名册)尽量提供工程相关发票收据,及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3.本工程开工后,由公司办理该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购买发票。
4.税费按国家税法规定,应交纳的金额由项目责任人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和
公司注册地税务局缴纳,并由公司统一核算(一切应缴纳税费由项目责任人承担)。对税费没有结清的,项目责任人要按时结清各项税费,并向公司出示已完税依据。否则公司有权利用项目工程款和保证金代为支付。
5.如涉及《外出
经营许可证》和《企业自营业务证明》的开据,由公司代收代缴
企业所得税,其中《外出经营许可证》企业所得税为/%,《企业自营业务证明》
个人所得税为/%。税费按工程拨款进度的总额依次扣除合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