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单位的,写明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住所、
法定代表人及职务)
代理人:(
1、律师、
法律工作者或所在单位人员代理的,写明执业证书或身份证号码及所在单位全称,并提供单位盖章证明;
2、亲属间代理的,写明代理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以及亲属关系,并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3、基层组织推荐代理的,写明代理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并提供基层组织盖章的推荐函。)
现委托上列代理人代为处理公司破产案件相关事务,有权代为提交申报资料,变更或放弃所申报的债权,回答询问;参加
债权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等权利;代为履行义务;签收法律文书。
除委托人书面撤销外,代理期限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案破产程序终结时止。
委托人(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