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是指在我国房地产交易中,房
地产开发商将开建的同一套住房多次卖给不同的购买者,使不同购买者的
房屋所有权发生严重冲突的行为。
它是我国近年来出现的开发商对购房者最为严重的
合同欺诈行为。“一房多卖”给不法开发商带来了巨大的非法收益,却给购房者带来了巨大损失。
对于“一房多卖”,已经办理商品房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均
未办理登记手续的,由先行合法占有商品房屋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对于合同均未履行的,由依法成立在先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