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贷关系是基于借贷行为而形成的民事关系。而
债权债务关系是基于民事的相关事由如合同,侵权等民事行为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的范围要远远大于借贷关系的范围。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
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
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