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处罚规定一般是看数额,数额达到刑法规定的则按照
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而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因此对于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具体的处罚一般是按照上述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从而判处为
信用卡诈骗罪。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此处的伪造是指完全模仿真实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非法制造信用卡和在真实信用卡基础上进行伪造。此处的使用是指行为人自己伪造后使用,也可以是明知是他人伪造的信用卡而使用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此处的作废是指过期作废的信用卡、挂失失效的信用卡和有效期间内停用的信用卡。
(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指非持卡人未经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进行信用卡业务内的购物、消费、提取现金等诈骗行为。
(四)恶意透支。一般违法性的恶意透支,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违反信用卡章程与约定进行透支,逾期不还,但诈骗金额较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