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罚金可以适用于减轻处罚,对于减轻主刑,也是适用的。在主刑范围内选择减轻处罚时,罚金也只在一定范围内可减轻处罚。罚金减轻处罚也可适用于附加刑,因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减轻处罚是否可以适用附加刑,既然没有明确规定,就意味着不否认减轻处罚可以适用附加刑,因此有法定减轻情节的,如罚金,主刑和附加刑应当一并减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
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
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对
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