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为:
1.医疗费用赔偿,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康复费等治疗费用清单确定赔偿数额。
2.
误工费赔偿,按照职工因为受伤耽误工作减少的固定收入确定赔偿数额。
3.护理费赔偿,有固定收入的职工按照误工费赔偿护理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