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
聚众斗殴罪包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
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规定: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
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