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未成年人抢劫已触犯刑法,要
承担刑事责任,但未成年犯属于法定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
如果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其实施抢劫行为,则
构成抢劫罪,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情节轻微不予刑事处罚的,,则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2013年12月23日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的规定:
1,对于
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60%;
3,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