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
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为限,每次一个月为限。如果补充侦查再次移送检察院后发现还未满足审查
起诉的条件,那么应该
变更强制措施,或做不起诉处理。
关于适用
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人民
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公安机关已经补充侦查二次后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法改变管辖的,如果需要补充侦查,由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依法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由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