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做伤残鉴定的,可以免除赔偿伤残费用,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
2、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
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3、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
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首先需要进行鉴定,鉴定之后才谈赔偿,在
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可以
请求损害赔偿,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是事故赔偿的主要依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四大原则,即客观评定原则、比照评定原则、分别评定原则、排除原伤病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