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征地补偿,只要户口在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内,以集体所有土地为生产资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员。现在生活在农村,在企业打工的也算在被征地农民范畴的。
下面这五类人是不纳入征收补偿范围的:
1.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编内工作人员及退休、退职人员;
2.因子女顶替或原在区外工作,离退休、退职后回原籍等原因户口迁移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3.因其它原因将户口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寄住人员、暂住外挂人员;
4.本细则实施前,发生征地时被安置到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征土工);
5.其他不可计入对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审定,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
村民委员会审定,报镇人民政府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