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有交警查车不停下属于不服从交警指挥,罚款200元。
司机在路上驾车行驶,经常会和交警打交道,遇到交警示意停车时,具体做法:
1、靠边停车。
司机在看到交通警察发出停车信号后,切忌猛踩刹车或猛打方向盘。司机应开启右转向灯,向后面正常行驶的车辆示意。在交警指定的停车位置或就近的安全位置按规定将车辆靠右停稳。
2、熄火下车。
将车安全停好后,应熄火并带齐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下车接受交警的检查。
3、主动配合。
如遇交警执行公务拦车检查(非查处违章)时,司机应配合交警打开车门、后备箱查车。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