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务的追偿按照一般的
债权债务关系来进行处理,可以追偿,但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