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于非法同居与事实婚姻的区别有关规定,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概念区分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事实婚姻的要件有:
1、未依法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欠缺形式要件。
2、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从而有别于非法同居关系。
3、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必须公开地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4、必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实行前。非法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
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
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