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主要有:
1、股东
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的;
2、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
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上述情形中,股东需要
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
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
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