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令下来请律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找到取保候审、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无罪、缓刑、
免予刑事处罚的理由,并说服办案机关作出相应的决定。
1.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
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2.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人民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
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
第一次讯问或者
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