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本地方××县xx乡政府司法所:
现有申请人向执法部门痛心疾首哭诉离婚有关事项。
原告:原告人××,女,现年21岁,系××县xx乡,xx村委会xx村××社。
被告:被告人××,男,现年30岁,系××县xx乡,xx村委会xx村××社。
诉讼理由,事实经过:
1)我和本村被告人××在2007年12月6日上我家的门结婚,自愿要求他共同办理家务,搞好生产,尊老爱幼。
2)在2008年,我与被告人××生育一胎女孩,未生前我父叫他到乡政府
办理结婚登记,各种合法手续,被告人××他人就不同意去办理,还跑回他家去了。我父亲去他家请他回我家,他不但不回来,被告人××用脚踢我父亲,他哥哥:某某人用手打我头部,他家人不管、他本人不顾我们家老小的死活。
我的人格受到严重伤害,无法接受被告感情的背叛。过去我们互敬互爱,十元钱瓣成两半用;心心相印,一个欢乐就便成两个欢乐,一个痛苦就变成半个痛苦。现在他变了,没有把我们当作一家人来看待,让我越来越感到陌生,行如路人。他的所作所为更难以容忍,越来越不认识他,我原来的那个他在那里爱人的心是玻璃做的,破碎就难以愈合;就像那把甩破的吉它,难以听到原来的声音。他改变不了我,我也改变不了他,有其改变不了,不如我们分手,得以解脱。
3)在此之前,他人到我家后,不务正业,惯赌为生,输掉家中钱财,我的娃娃生病,他不管;母女生活他不管。娃娃只有两个月,他说出去打工,至今未归,逍遥在外,逃避婚姻。
诉讼离婚请求:
一、父母离婚,小骇确是无辜的。要求被告付给亲生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药费、保险费等扶养费,每月800元,直至小孩自立成人,自食其力。
二、我与被告感情破裂,精神饱受折磨,无法在一起共同生活,提出离婚,请政府给予公正判决。
附:被告人××威胁,恐吓我,他家兄弟多,死了他一个人不要紧,他不怕。请政府帮我及家庭的生命财产给予保护。
此致
叩拜!
呈:本地方××县xx乡政府司法所
诉讼人:××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