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外部转让和内部转让。具体限制条件为以下:
一、外部转让: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
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内部转让: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风险提示:关于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以下两点:
1、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限责任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股权受让人对履行出资义务,
承担连带责任。
2、被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
强制执行程序转让的股权,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对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