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护理期限需要当独进行鉴定的。
伤残鉴定等级和护理没有必然关系。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CT片。
3、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
四、如果确定无法调解解决,最好是案件
起诉到法院后,向法院申请
做伤残鉴定,由法院组织双方选择或者指定鉴定机构,这样最稳妥,鉴定报告效力最强。
如果是自己单方寻找的鉴定机构,如果开庭时被告不认可
申请重新鉴定,法院一般会支持重新鉴定的,这样既浪费时间,又损失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