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分情况对待:
1、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到庭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就可以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进行缺席判决。
2,、如果被告因为不想离婚等原因不出庭的:如果原告要求对婚姻、子女抚养问题以及
家庭共同财产方面做出判决,那么
被告不到庭通常无法对案件事实审查清楚,故在原告对子女抚养及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不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形下,不能因被告不到庭而缺席判决。此时应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