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一般需要六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