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
《刑法》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犯罪分子贩卖毒品的行为对社会会造成极大的危害性,因为毒品是对人类有非常大的损害的,其会危害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时,一般都会根据法律规定和犯罪分子的涉案金额判处人身罚和财产罚,对于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的还会没收其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