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证据一般包括财物受损的评估报告和修车发票。一般情况下,会由提出主张的当事人进行举证,事人及其
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道路
交通事故车辆及财物损失(以下简称
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除人员伤亡之外的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车载物等直接和间接损失。
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是根据国家交通管理法规、价格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采用相应的标准和计价办法,对事故损失车物进行勘验、鉴定,并确定损失价值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