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合同更名,剩下的就是由
开发商办理产权手续,风险提示如下:
1、交接手续后,由于开发工作失误,没有更改原
购房合同备案,从而将产权登记在原业主名下;
2、
开发商跑路,形成烂尾楼风险;
3、不能按时交房风险;
4、
房屋质量问题风险。
新房合同更名就是指原房主(大多为炒房人)所购买的房为新房,只是和开发商签了合同,开发商还没有向
房管局备案,这种情况下新业主直接和原业主达成协议,然后由原业主出面,将开发商处的信息更改为新业主的信息就可以了,这样的交易方式叫“合同更名”或“转合同”,严格来说这叫新房转让,不叫
二手房交易。以上为手拉手过户解除合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