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
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
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21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
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
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