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房买卖的流程如下:
存入保证金:在指定银行开立本人户名的存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存入保证金到中心指定账户。在规定时间内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委托他人代理需到公证处办理《
委托公证书》。
办理竞买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竞买申请受理窗口办理竞买手续,填写竞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资料,领取回执。
查阅拍卖文件:凭回执查询拍卖文件,并在查阅登记册上签名。
实地勘察:凭回执与中心工作人员预约看房时间,并在看房登记册上签名,如拍卖信息注明无钥匙或不能提供看房的,则按拍卖信息提示办理。
竞买:进场竞买并遵守会场纪律和竞买规则。查询该房产原购价格和原业主是否是个人或企业,自己评估该房地产拍卖成交后所需交纳的转让税费,并以此作为竞买出价的参考之一。在收集各方面信息后制定自己竞买的心理价位,稳健举牌。
签订《成交确认书》:如竞买成功,竞得人与中心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按揭贷款:《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可在拍卖现场选择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协议。
付清全款:在《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内付清全款开具房款收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一条
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