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辞退具有以下情形的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