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的
民事诉讼案件的种类包括: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诉讼;
2、或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
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