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劳动者来说,一年期劳动合同、三年期劳动合同,哪个更适合劳动合同初签,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而定。
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法律允许的试用期不同:
一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劳动者达到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所需时间,可能有所不同:
对于那些刚就业的职场新人或初次
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通常在连续订立二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才具有和单位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因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劳动者达到签
无固定期合同所需耗费的时间也将不同。
3、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成本不同:
劳动合同期限内,双方通常都应遵守合同的约定。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概率较高,而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约方往往需要向对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损失赔偿、违约金等费用,解约成本较高。相对而言,一年期劳动合同,提前解约并支付较高解约成本的几率要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