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
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
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申请人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