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包括
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即用人单位一方不具有法人资格或者不能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劳动者一方不具备劳动能力,尚不满16周岁等。或者劳动
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即劳动条件恶劣,劳动报酬低于国家和当地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等。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违背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属违法行为,因此,通过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自然无效。
3、劳动
合同是否有效,必须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关进行确认,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无权确认。确认
劳动合同无效的专门机关是“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只有这两个机关的决定具
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