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起诉。
一、
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之协商: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磋商、消除纠纷、求大同存小异、对所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办法。
二、保险
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之仲裁:仲裁指由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执、纠纷进行居中调解、并做出裁决。
三、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之诉讼:诉讼指合同双方将争议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决的方式。保险合同纠纷案属
民事诉讼法范畴、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和选择管辖相结合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