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归国土部门管理,发现违法占用农田的,应该及时到当地国土所或者国土局举报,也可以向上级政府信访部门举报,举报时应提交基本证据,比如照片、证人等。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法律责任的第三十条规定。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
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三)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
(四)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