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无期徒刑有立功表现的能减刑,但无期徒刑在服刑2年以后,才可以减刑,而且减刑后的实际服刑期限不能少于十三年。
即使犯罪分子没有立功,但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也可以申请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