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是指在
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
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按下列流程进行鉴定:
1、
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2、鉴定材料的质证。
3、鉴定机构的选择。法院将材料移交技术科后,技术科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医患双方共同挑选一个
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如果医患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抽签、摇号的方式来决定鉴定机构。
4、鉴定前的听证。
5、鉴定材料的补充。
6、鉴定结果的出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25条规定: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