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别人借
车出了事故,车主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是不
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赔偿款超出了交强险的范围,保险公司是不会出钱的,这个钱只能落在驾驶人头上。
拓展资料:
《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
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借车的情况下,属于车主和使用人不一致的一种情形。这种情况发生交通事故,最高法院先后在两个司法解释和一个函复中作出了说明。
第一个是,《最高人民法院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个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
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
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