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xx,女,x族,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
xxxxx,住xxxx市xx区xx街xx号,电话: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号。
法定代表人:
xx,职务:总经理,电话xxxx。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欠付工资xx元、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xx元、
经济补偿金xx元,以上合计xx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xx年x月至xx年x月的
社会保险费;
3、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年x月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xx劳动合同》一份,约定xx年x月x日起,申请人在被申请人任xx一职,试用期x个月,工资xx元,由被申请人按月发放。后试用期满,经被申请人同意,将申请人转为正式员工,工资提高至xx元每月,但被申请人至今未与申请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在申请人x个月的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无故拖欠应发工资,拒绝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又将工作时间调整为自xx年x月起每星期实行单休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沟通询问后,得知被申请人并无调休之意,且被申请人单方通知辞退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于xx年x月x日至被申请人处交接工作,申请人无奈被辞退后,只能重新寻找
工作。
申请人在工作期间一直兢兢业业,表现良好,但被申请人违法法律规定,拒绝履行法定义务,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给申请人造成生活负担和经济压力,现特向贵委提起仲裁申请,以支持为盼。
此致
xx市xx区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我想你就仲裁被申请人申请书已经清楚了,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