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可以撤回。只要双方同意商标转让撤回,然后向商标局提交相关信息即可撤回。
注册商标转让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
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在同一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同一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
商标专用权。